各院、处(室)、部(馆):
根据校历,现将2017~2018学年暑假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7月9日起放假,8月25日~26日报到, 8月26日晚各院清点报到人数,并报学生处,8月27日上课。
(二)教师7月9日起放假,8月24日上班。机关、后勤职工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适当安排轮休。
二、假期要求
(一)招生就业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完成招生的各项工作任务。学生处、国际教育学院、后勤(膳食)处等单位、部门要做好留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各单位、部门要在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安排部署好下半年工作。
(三)组织(人事)部和各院要做好以技师培训、技能培训、“双师”素质培训、新教师岗前培训、赴企业挂职锻炼或参加实践锻炼等为主要内容的师资培训工作。
(四)成人与职业培训学院和各相关学院、学生处、后勤(膳食)处要做好假期各类培训班的教学、学员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
(五)基建处要做好各项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展,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六)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放假前各单位认真组织一次自查,重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办公室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重要部门要安排人员值班。放假前由保卫处牵头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关部门要限期整改。暑假期间,学校将实行封闭管理,保卫处要根据新的安全形势,制定安全方案,加强治安管理,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学生处和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假期留校学生、值班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假期承担校内维修任务的施工人员一律凭保卫处签发的出门证出入,相关部门要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后勤(膳食)处要认真做好水、电等设施的维护,认真做好假期就餐人员的就餐安排,保证饮食安全及饭菜质量,并组织人员切实加强对校园基础设施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七)教务处和各学院要及时完成阅卷、登分、有补考课程的学生成绩通知书的寄发等工作(其他学生成绩直接在校园网查询);帮扶办、学生处、团委、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党委(院长)办公室要安排好假期值班用车;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学生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等重点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以上各部门的值班计划于7月6日前报送党委(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假期有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继续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相关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
(八)各单位、部门要教育师生员工加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暑假。
三、值班安排
为保证正常工作及安全,学校东、西区均设值班室。
(一)东区值班室设在学校总值班室(办公楼一楼111室),电话:7941292,夜间值班设在学校东区警务室,电话:7941349。
(二)西区白天、夜间值班室均设在学校西区警务室,电话:7941003。
(三)值班人员安排见附件。
(四)值班要求:
1.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必须对校园各值班点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对重要场所进行巡视,做好值班记录。
2.带班处室负责人负责东区值班工作,白天值班员负责西区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带班处室负责人、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当班时出现的问题及上级交办的事项,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通,省教育厅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3.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无法按时值班者原则上由个人负责值班组间自行调整,并报党委(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备案。
4.党委(院长)办公室、保卫处、质量管理处将对值班情况进行考核,对值班人员不到岗、脱岗、值班时不认真巡回检查、当班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等值班失职行为将报学校党委追究责任。
(五)假期车辆由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调度。电话:陈兴义:7941426,18993189773;王谦:7941640,18993189151。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5日